再忙,也要寫網誌。
上禮拜六到鄰居家,看了神隱任務跟國中同學湯○諺一直雪藏著的蘇玫瓷。
相信他們兩人只是單純的 女子 朋友。

接著,心得加雷。


一開始就是廣場上死了五個人。
警察不知道哪來的效率,一下就根據現場的線索找到了犯人。
但是犯人什麼都不說,只說了一個人名。
所以,湯姆克魯斯出現了。

再來就是追趕跑跳碰,湯姆克魯斯發現自己自進城開始,似乎就被當成了目標。
所以大膽假設身邊有限的知情人就是犯案相關人物。
再來還是追趕跑跳碰,終於到了最後的決戰。

雨中,湯姆克魯斯拿槍抵住犯人,犯人不敢動彈,兩人僵持。
就在這時,湯姆克魯斯把槍丟到一邊,用眼神向犯人示意:『來吧,恁背要把你打死!』
犯人哪裡受過這種羞辱?但最重要的是,贏了,他就可以活下來;輸了,就什麼都沒有了。
犯人回身一拳打向湯姆克魯斯,湯(簡稱)像是沒有想到犯人的反擊來的是如此的快,如此的凶猛!一時竟被犯人壓制住了。
犯人嘴巴帶著嘲笑的笑容,一柄匕首出現在他的手中。
湯,絕體絕命!

也不知道是運氣還是實力真的高了一些,湯最終將犯人手上的匕首打掉,並且將他打倒在地。

我打了這些話,主題只有一個:湯姆克魯斯差點陰溝裡翻船。
明明就有槍,為什麼還放棄優勢?
狙擊場老闆明明就被發現了,為什麼還不換位置?
如果因為放下槍,最後被犯人打死,那電影結局會如何?
不管了,因為湯是主角,所以他很幸運的活下來了。

最後,見到了幕後的主使。
其實幕後主使完全可以不出現,遙控大局的。
前因後果也稍微提了一下。
錢,沒有人嫌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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