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大師又給了我一個消息:有一個白痴威蒼哥哥因為忘記拔起鑰匙,所以車被幹走了
聽說之前發生這種事的時候,都會有個好心人把鑰匙放在置物箱
但這一次不一樣,這就叫遇人不淑嗎
我也想要寫他個百十萬字出來,可惜限於我貧瘠的想像力,我寫不出來
我覺得這種事件,不應該寫什麼東西出來,而是應該拍下來才對
像是鏡頭拍著威蒼哥哥找不到自己車子的臉的表情
或是拍著威蒼哥哥做筆錄的樣子
然後威蒼哥哥轉頭看到正在拍的人,憤怒的走了過來
接著畫面一陣晃動,許多人影快速地閃過畫面,最後錄影機掉到地上
歪斜的畫面上是正在扭打的兩人,然後周圍的警察把他們拉開
然後畫面上是一隻走過來的腳,再來就是錄影機被撿了起來,畫面一陣天搖地晃後,又開始拍著威蒼哥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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